欧洲专利潜在效力范围进一步扩大: 格鲁吉亚也启动生效程序
自2024年1月15日起提交申请的欧洲发明专利可在格鲁吉亚生效:扩大专利保护的战略性措施 24 January 20242024 年1月15日是格鲁吉亚共和国深具意义的重要时刻,即成为第45个欧洲专利的生效国。格鲁吉亚与欧洲专利组织于2019年10月31日签署的双边协议现已生效,为发明人和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目前,《欧洲专利公约》(EPC)共有39个成员国,其中包含了所有欧盟成员国和非欧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以及阿尔巴尼亚、瑞士、英国、摩纳哥、黑山、北马其顿、塞尔维亚、圣马力诺和土耳其等国家。这些国家只需支付一笔费用,就可以在欧洲专利申请中 “选定”(严格意义上称为“指定”)相关国家。专利授权后,需要在所选定的国家确认激活选择权。实际上,只有通过所谓的欧洲专利生效程序完成相关的行政手续后,欧洲专利才能在相关国家成功生效。
除了前述直接加入EPC的成员国之外,EPC多年来与其他多个欧洲及非欧洲国家一直存在双边协议关系,以达到通过授权的欧洲专利获得专利保护的目的。这些双边协议,也称为 “延伸国” 和 “生效国” 协议,让欧洲专利所有权人的专利权得以扩大到特定的地域范围。到目前为止,专利效力延伸程序适用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而生效程序在摩洛哥、摩尔多瓦、突尼斯和柬埔寨运行。在2024 年1月15日当日及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也可以在格鲁吉亚生效。
延伸国和生效国申请一般要求在提交欧洲专利申请时提出,而相关费用必须在欧洲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支付,否则有可能视为撤回延伸/生效申请。申请阶段的唯一作用是确保拟选定的延伸国和生效国包含在该欧洲专利申请中。事实上,在欧洲专利授权后,只有在成功支付了生效国/延伸国费用且完成当国后续授权程序的情况下,欧洲专利才能在相应国家有效生效。
欧洲专利不仅可在前述45个国家/地区拟生效,还可适用统一专利制度。自2023 年 6 月 1 日起授权的欧洲专利可适用这一制度,通过统一专利可申请覆盖17 个欧盟成员国的专利权(根据最新消息,爱尔兰可能会根据 2024 年 6 月拟举行的全民公投结果决定是否加入)。经具有统一性的审查和授权程序,可在多个国家/地区申请获得专利保护。
由此可见,欧洲专利所有权人可根据相应的双边生效协议,以单一的欧洲专利为基础,通过程序简单、用时短且经济效益高的生效程序保护专利权。该生效协议不仅有利于提高对欧洲专利权人的市场吸引力,而且能够助力吸引外国投资、推动创新和促进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