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Point / 创造性和非预测性人工智能:有什么保护?
科技作品版权概况,如近期的《黎明的扎里亚》 31 March 2023概述
近几十年来,数字技术和虚拟技术一直在深刻影响我们的日常、家庭和职业生活,成为一种时而具有侵入性意味的工具,已经改变并将可能永久改变我们的沟通和生活习惯。
因此,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目睹了新的虚拟环境(如元宇宙)的应用在法律领域带来的各种困境和问题,原因在于目前尚缺乏解决在这种数字环境中日益增加的争端的立法。
具体而言,关于生成人工智能,自1966年麻省理工学院开发出能够与人类互动的所谓聊天机器人(ELIZA)以来,我们见证了这一技术的不断进化。
最新的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们目睹了新的生成性人工智能系统的出现,如ChatGPT(1)和DALL-E(2),这些系统除了引起人们的极大好奇外,还从伦理-哲学和法律的角度引发人们的困惑。
上述例子是生成性人工智能概念的一部分,即机器学习通过训练算法处理大量数据、信息和图像,以创建新数据或现有数据的新版本。例如,可以想象当手机或谷歌提示你正在创作的单词/短语的剩余部分可能是什么时,会发生什么:而这还仅是生成性人工智能的低级版本。
人工智能系统往往根据人类输入和设定的算法进行操作。然而,应该注意到通过越来越先进的机制,人工智能已经开始自主执行一些典型的人类行为,如创作旋律、对话和艺术品。
正是这种非自然产生的创造力在版权法领域引起了一些问题,引发了对于人类之外其他实体能够产出创造性作品这一假设的思考。
现有的法律框架
对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进行法律保护是否因此可行?首先,区分人工智能因人类输入而创作的作品和人工智能独立创作的作品至关重要。
尽管在第一种假设中,认可人类的版权很容易,但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人工智能系统缺乏法律行为能力,在确定作品的所有者以及据此确定其在法庭上实现知识产权权利方面仍存在困难。
因此,多年来,各国和欧洲的判例(关于数字单一市场版权和相关权利的第2019/790号《欧盟版权指令》)明确排除了对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因为这些作品缺乏创造性,而人类创作的作品具有创造性。
与此同时,意大利学界试图提出一些潜在的解决方案,以填补和规范法律中的这一空白,并提供了一些可能存在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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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为创作作品提供工具的软件或算法编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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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工智能系统创作的作品视为“孤儿”作品,受版权保护,但未知或无法确定其权利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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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适用第633/41号法律(意大利版权法)第102条之二对数据库内容的规定。
近期的案例研究
意大利上诉法院在2023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人工智能版权问题的第1107号法院令中表明态度,支持上述理论方向。
该案事实简言之,Rai-意大利电视广播公司(一家意大利公共广播公司),作为版权侵权的被告,将涉及“夜晚的气味”这一美术作品作为一组设计用于2016年圣雷莫音乐节中。
尽管法官们仍适用了意大利和欧盟的有关指南,但他们还是对人工智能系统在生成工程中的人类创造性贡献的“衡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这种旨在确定人工智能软件吸收和处理艺术家创造性输入的程度(在结构化和复杂的创作过程中)的验证,对于版权保护的可能归属而言变得极其重要。
现有的欧盟指南似乎也将被美国的法律体系所取代。今年二月,美国版权局(USCO)发布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系统创作的某些特定图像的重要版权决定,拒绝此类作品的版权注册申请,如Kristina Kashtanova的漫画小说《黎明的扎里亚》。
具体而言,审查员一方面承认申请人是作品文本的实际作者的同时,另一方面裁定作品中的某些图像本身是由人工智能系统“Midjourney”以不可预测的方式生成的,因此不受美国《版权法》的保护。事实上,由于这个软件会自动生成结果,审查员因此认为作者输入的文本只是建议,而非指令。
更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必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迄今为止,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都对这一技术近年来的发展和由此产生的重要问题较为敏感,不仅成立专门研究委员会,而且针对仍缺乏具体规定的灰色地带可类比使用的法律原则发表意见或观点。
在欧盟,这方面的规定有《就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的报告》(欧盟法律事务委员会于2017年1月27日发布)和《人工智能白皮书》(2020年2月19日发布)。
无论如何,鉴于欧盟现行法关于人工智能领域的具体监管规定存在空白,因此欧盟内需要统一地更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框架,包括通过专门创立新的法律原则以及将现有的法律原则适用到数字世界范畴。
- 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生成性预先训练转换器)的缩写:一种人类语言处理系统,能够通过使用先进的机器学习算法,生成与人类反应完全相似的结果。
- 能够从文字描述/查询中生成图像的人工智能算法。